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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5-9 23:31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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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pingong2015 于 2021-5-9 22:32 编辑
完全贊同!阿門!
主耶穌給信他之人的呼召,首先是 - 『來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捨己,跟隨我。』然後,才是『去,叫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聖父、聖子、聖靈的名為他們施洗。』
來,是必須的,是首先的,是去的前提條件。
去,也不是用腳走,用嘴巴說,而是基督生命的見證。
當基督被高舉的時候,他必吸引萬人來歸向他。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人的本分就是響應主的呼召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捨己,跟隨主。神必成就他自己的福音,我們得以在他的福音中有份,乃是神的恩典、智慧和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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